准予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作者:五里桥社服中心 日期:2015-07-13 15:30:26
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社区生活服务中心 :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5年5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江琳变更为林晨珏。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黄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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